各二级院(系)团总支、学生分会:
根据《地方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安排,经省学联审批,我校学生会成为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团体。现面向全体学生会会员提名正式代表候选人。
根据我校学生会章程,全体在学的中国学生(含港澳台)均为学生会会员,均有资格经过组织程序成为本团体代表人选。现将代表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
按照代表推选相关要求,以各院系为推选单位,推选候选人。经代表团体充分酝酿,差额提名出若干位代表候选人报校团委审查汇总。其中,非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兼顾男女比和少数民族占比。
二、正式代表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5.履职能力较强。代表人选原则上为本校在册非应届毕业生,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三、工作要求
1.推选代表时,原则上应将本市的学联主席作为代表;
2.推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若出现上报不实信息、拉关系打招呼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选资格;
3.各团总支要重视宣传,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推选一批胸怀理想、心系同学、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的学生代表。
联 系 人:侯依青
联系邮箱:szcutw@163.com
苏州城市学院关于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候选人提名表.docx
校团委(筹)
校学生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