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学院

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自2021年12月12日召开以来,在学校党委正确领导下,在市学联和学校团委(筹)的指导下,在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下,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第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广泛听取学生诉求,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增强组织凝聚力,规范选拔优秀学生干部,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

1.代表报到:4月15日(周六)下午12:30

2.预备会议:4月15日(周六)下午13:00

3.开幕式:4月15日(周六)下午14:00

4.正式会议:4月15日(周六)下午14:30

二、大会地点

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四、特邀出席人员

1.校领导;

2.苏州市学生联合会驻会主席、兄弟高校代表;

3.各学院团总支负责人。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位代表要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增强代表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认真了解过去一年我校学生会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主要任务,鼓舞青年斗志,凝聚青春力量,为大会的胜利召开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2.所有代表于12:30前到会签到,领取材料后有序依会议安排落座,大会将在主席台前设工作台,请各代表团团长根据大会安排在预备会议及选举工作开始前分别向大会报本代表团正式到会人数。

3.所有正式代表均需佩戴代表证和团徽进场。代表入场后,要自觉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会议召开期间,代表不得随意走动,自觉维护良好的会场秩序。

请相关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团委(筹)

校学生会

2023410


标题80

标题81

标题82

标题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