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分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新时代高校学生会改革和建设,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各学生分会征集2023-2024学年“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有针对性地策划一批“小而实”的服务项目,帮助同学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2023年10月中旬)
以各学生分会为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每个学生分会可申报1-2个项目,并填写《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征集汇总表》(附件),于10月24日17点前将电子材料报送至校学生会邮箱sdwzxshbgs@163.com。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2023年10月-2024年5月)
各学生分会抓好项目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化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开展后需及时上报新闻稿件、照片、视频等资料至校学生会新媒体中心邮箱scxshmtzx2023@163.com。校学生会将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实时跟踪,给予必要的活动指导,并于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上进行报道。
第三阶段:成果展示(2024年6月上旬)
进行现场展示和答辩,综合现场评分和项目材料,评选3个优秀项目,评审结果也将作为优秀学生分会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类别
(一)引领思想成长类。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专题学习、主题活动等形式,动态把握学生思想需求与动向。
(二)落实权益维护类。聚焦与同学密切相关的校园治理短板和普遍性诉求,构建同学意见建议线上线下征集平台。通过座谈会、沙龙等特色化权益类活动形式,广泛听取同学心声,形成调研报告和代表性提案。
(三)帮助学业进步类。对于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依托教师和朋辈资源,针对性地开展学业帮扶活动,搭建学业答疑、考研分享、学习资料共享等平台。
(四)解决就业发展类。针对同学们在就业方面的需求,举办职业规划讲座、就业指导沙龙,为同学们答疑解惑,引导同学们合理规划未来职业生涯。
(五)其他类。关注每年毕业季、迎新季、开学初、考试周等特殊节点,开展社会融入、身心健康等所有属于“我为同学做实事”服务领域,能够切实帮助同学的其他项目皆可参加。
四、其他事宜
1.各学生分会结合自身特色,依托“校院班”三级联动机制,协同各级工作力量有效配合,把服务同学成长和支持学校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统一起来,把服务同学的普遍性和针对性统一起来,打造让同学们喜闻乐见的优质服务项目。
2.校学生会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并于2023秋学期末开展相关调研,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同步各学生分会请于12月29日前提交一份项目中期情况报告至校学生会办公室邮箱sdwzxshbgs@163.com。
联系人:侯依青
联系方式:15190182332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征集汇总表.xlsx
团委(美育中心)
校学生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