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城市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9

各学院团组织、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广泛听取学生诉求,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24年11月23日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学代会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凡具有我校学籍、正式注册的在校大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有资格经选举成为学代会代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配合学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品学兼优,公平公正,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意见及建议,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

4.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积极参与校内外活动,行为学分不低于85分。

6.基本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委员候选人应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30%。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构成比例

按不低于全校在籍全日制学生总数的1%,拟产生正式代表147名。根据各选举单位学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情况,见《苏州城市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学院在推选时须兼顾男女比例,其中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25%,非校、院学生会骨干的代表不低于60%,以体现本次大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代表产生程序

各学院学生会须按照代表条件和名额,以班级团支部为基层选举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提名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在各学院团委指导下,报学院党委同意并公示正式代表名单,公示结束后将结果报予筹备工作组。

四、提案征集

提案人可通过所属学院正式代表将提案交至学院代表团,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予筹备工作组。每位大会正式代表需提交至少1份提案,每位委员候选人需至少提交2份提案。提案内容涵盖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校园文化、科研创新、公共服务及其他方面,要求主题鲜明、言之有据且体现广泛性。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学生会于11月4日(周1700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附件2),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校学生会互助维权部邮箱:hzwq159753456@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代表推选”,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05学生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同学 18862577216

潘同学 19951331311 

孙同学 18018303126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申报材料.zip

 

团委(美育中心)

校学生会

2024年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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